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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资讯!中国加强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管 列明八类禁区
发布日期: 2025-12-12 21:27:12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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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2月12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中国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制定的《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12日对外公布,列明八类开展此类业务的禁止性职责和禁止性行为。

托管是商业银行作为独立第三方,为各类金融产品及专项资金形成的投资组合等提供财产保管及相关服务的行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表示,近年来随着商业银行托管业务规模的增长和托管资产的多元化,亟需弥补针对此类业务的基础性监管制度空白。

据介绍,《办法》明确了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的概念和开展业务的基本原则,规定其应当符合的要求。商业银行需要建立健全托管业务治理架构和管理体系制度,根据自身能力和服务水平提供适当的托管服务。

为有效解决职责边界不清导致过度承担风险的情况,《办法》列明了商业银行开展托管业务的禁止性职责和禁止性行为。主要包括:

禁止承担托管产品财产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禁止为托管产品提供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担保;禁止承诺本金或保证收益;禁止为托管产品垫付资金、提供流动性支持(商业银行和产品间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展的固定收益有价证券合格担保品管理业务不在此列)或融资承诺;禁止参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禁止保证项目及交易信息真实性、资金来源的合法合规性;禁止参与管理人的投资决策;禁止混同托管产品财产与其他财产等。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称,《办法》的发布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管,明晰业务范围和经营规范,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更好发挥托管机制作用,为资产管理等领域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有效的支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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